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郑维汉记者郭成林)8月2日晚,福日电子发布公告称,当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《关于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、吴智飞、陈富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。
警示函指出,福日电子2023年年度报告非财务报告章节中,存在与营业收入、营业成本、每股收益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、个别控股参股公司财务数据、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。
福日电子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、财务总监陈富贵未能勤勉尽责,违反了《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。因此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福日电子、吴智飞、陈富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福日电子在公告中表示股票怎么杠杆,该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,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。